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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苏两省联合开展严厉打击“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0-08-13 16:36|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精神,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改革后跨省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超限超载“百吨王”货车治理力度,进一步巩固超限超载治理成果。



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联合印发方案,在鲁、苏两省交界地区联合开展“百吨王”超限超载货车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自2020年8月1日开始,至11月15日结束,重点整治三方面的违法行为:一是重点整治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车辆;二是重点整治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货运场站和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等货运源头单位;三是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货运装载源头周边公路。

专项行动重点强化两省在执法联动、勤务联动、应急联动等方面的区域协同配合,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充分依托省际超限运输检测站及省际卡点开展区域联合治超执法工作。通过加强省际联合执法、强化货运源头监管、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严格落实“一超四罚”等一系列工作举措,综合施策破解“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运输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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