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近日,该厅与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顺延全区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制定补偿措施,全区各收费公路包括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南宁外环高速公路等69个项目收费期限截止日期将顺延79天。
《通知》中明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费通行时间(2020年2月17日至5月5日)不计入原批复项目收费期限,免费期结束后,全区各收费公路项目原批复收费期限截止日期将顺延79天。
《通知》中还公布了一份《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项目收费期限调整表》,介绍桂柳高速公路、钦州至防城港高速公路等69个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期限调整情况。其中,南宁环城高速公路南宁至坛洛项目沿线收费站有石埠、沙井、坛洛和玉洞西站,调整前的收费期限为2023年12月27日结束。此次调整后,将顺延至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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