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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道路新规 1年内超限3次吊销运营证

发布时间:2020-08-12 11:4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为消除超载顽疾,各省市纷纷放大招。多省市的道路新规中都包含了“1年之内超限三3次的货运车辆,将会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车辆营运证。”的法规条款,将严厉打击超载运输。



各省份严查货车超载

上海: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进入常态化

为加强高速入口治超,上海高速公路收费入口超限电子检测系统点位已达123个。

1、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得违法超限运输。

2、实施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与治超执法联动管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车进行拦截,并由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车进行处置、处罚。

3、对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扰乱检测工作和收费站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河南:清剿百吨王

河南省开展“清剿百吨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837台货运车辆被吊销营运证,57名驾驶人被吊销从业资格证,货运源头单位931家被处罚,非法货运源头1242家被清理取缔,还有道路运输企业3069家被约谈。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规定:

1、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2、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江西:治超管理细化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近期发布《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标准》中明确规定:

1、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2、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50%的,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拒不改正或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总数50%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3、货运站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初次违法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二次违法或逃避、不配合执法的责令改正,处1.5万元罚款;三次违法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多次违法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抗拒执法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

辽宁:落实“一超四罚”

辽宁省发布《关于综合施策深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1、将切实做好“一超四罚”工作,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2、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3、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4、对放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源头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罚款。

安徽:超载责任追究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实施。

1、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包括3次),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2、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3、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包括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处罚措施跟营运证直接挂钩

没有运营证还能上路行驶吗?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若是未携带车辆营运证上路被查,依据相关规定,车辆会被予以暂扣、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运营证被吊销之后,货车上不能再上路行驶的。

运营证被吊销后如何补办?

1、一年后重新申领;

2、在此期间没有其他的违法行为。

▎编后语:

由于货车超载超限的情况下,极易引发刹车失灵等故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自2020年开始,多省市陆续展开专项治超行动。在这样的治超大环境下,在这里提醒卡友们,一定要标载运输,切勿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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