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胶州环卫发布的官方消息显示,胶州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已全面启动,凡在胶州市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最高补贴达到5万元。
以下为淘汰补贴指南:
郑重提醒:车辆报废前一定要登陆机动车环保网,网址http://219.141.229.198/index.jsp;查询车辆是否属于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避免因为不符合政策而无法正常领取补贴。
一、补贴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自2019年1月1日(含)后转移至我市的;
2.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
3.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补贴标准(万元)
三、申请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青岛市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业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原件;
3.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参与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凭《青岛市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业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机动车注销证明》进行补贴申领;
7.《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补贴办理流程
1.登陆机动车环保网,查询车辆是否属于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网址http://219.141.229.198/index.jsp;
2.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由车主自愿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营运注销并取得《青岛市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业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
3.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到公安机关注销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5.扫描登陆“国三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平台”二维码进行注册,填写车辆信息进行淘汰申请;
6.车主凭网上填表受理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联合办公窗口进行提报。
五、补贴申请受理时间
对在2018年6月30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在本市办理报废或出口手续,且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证明》交车日期为准)或《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六、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联合办理地址:
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裙楼一楼
电话:0532—82202865 82206398 87290269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