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台高等级公路交警大队自2020年8月20日起,将在以下公告路段启用测速设备,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进行测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
1、G30线(下行)博州辖区伊犁往乌鲁木齐方向 4141KM+500M龙门架测速设备至4117KM+300M龙门架测速设备(赛里木湖南服务区出口至四台停车场)路段进行区间测速,采集道路交通违法信息。
此路段长度24.2KM,小型车辆限速100 km /h,大型车辆限速80km/h,小型车辆通行时间≥14分钟31秒,大型车辆通行时间≥18分钟9秒。
2、G30线(下行)博州辖区伊犁往乌鲁木齐方向4108KM+600M龙门架测速设备至4084KM+730M龙门架测速设备(四台调头区至五台南服务区)路段进行区间测速,采集道路交通违法信息。
此路段长度23.87KM,小型车辆限速100 km /h,大型车辆限速80km/h,小型车辆通行时间≥14分钟19秒,大型车辆通行时间≥17分钟54秒。
3、G30线(上行)博州辖区乌鲁木齐往伊犁方向4084KM+730M龙门架测速设备至4134KM+570M龙门架测速设备(五台北服务区出口至赛里木湖北服务区入口)路段进行区间测速,采集道路交通违法信息。
此路段长度49.84KM,小型车辆限速100 km /h,大型车辆限速80km/h,小型车辆通行时间≥29分钟54秒,大型车辆通行时间≥37分钟22秒。
二、固定测速
1、G30线4154KM+500M处(沿赛里木湖路段)双向固定测速,采集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此路段小型车辆限速100 km /h,大型车辆限速80km/h。
自2020年8月21日起,将对以上路段和点位采集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原G30线(下行)博州辖区伊犁往乌鲁木齐方向 4141KM+500M龙门架测速设备至4084KM+730M龙门架测速设备(赛里木湖南服务区出口至五台南服务区)路段区间测速在上述路段测速启用后同时取消。
公告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21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博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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