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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车,河南高速交警依法查处并曝光

发布时间:2020-07-17 11:35|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自河南省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除隐患、防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科学安排警力,加强重点管控,在依托执法站、收费站、服务区提高现场执法查处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作用,及时发现两起危化品运输车辆非现场违反高速公路禁行规定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曝光一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所属号牌为豫AE3532危化品运输车,2020年7月13日19时47分在京港澳高速公路692公里由南向北违反禁行规定,被罚款200元、记6分;



违法曝光二

天津奥联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号牌为津C726197危化品运输车,2020年7月13日7时33分在京港澳高速公路692公里由南向北违反禁行规定,被罚款200元、记6分。



据一支队支队长张怀新介绍,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除隐患、防风险”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京港澳高速河南全段禁止通行危化品车辆。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加密巡查频次。在动员全警全天候巡查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每日12时至15时、23时至次日6时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要坚决顶格处罚。对违规的通行危化品车辆坚决执行“两个一律”措施,即“一律顶格上限处罚(违反禁行的罚款200元、记6分)、一律落实抄告”制度,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三要定期媒体曝光。建立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定期曝光机制,适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公布一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危化品运输企业;

四要建立违法举报机制。公布举报方式(河南高速交警举报电话为0371-68208110,举报邮箱980105600@qq.com),鼓励群众及时反映、举报危化品运输中存在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不断完善社会监督预防机制;

五要加大惩处力度。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危化品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危化品泄漏、燃烧、爆炸的,一律启动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涉嫌犯罪的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及相关人员,要按照危险物品肇事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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