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经济快速复苏,满足商家进出货物的停车需求。近期,哈尔滨市、湖北省、济南市等地区相继出台蓝牌货车、快递配送车辆通行限制政策,为货车临时停靠解绑。
哈尔滨:放松蓝牌货车通行限制解除禁停
7月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台了《优化城市管理助力经济发展二十三条》。其中对蓝牌轻卡的限行、禁停做出了明确指示。
具体内容如下:
1、对蓝牌照城市配送车辆在禁停路段临时装卸货物的,在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秩序的情况下,民警现场不予处罚,劝导其卸货后尽快驶离;
2、临时取消蓝牌照货车晚高峰通行限制,每日9时后可在市区23条全天禁货道路以外的区域通行;
3、科学选址规划出租车候客区、配送车辆装卸区,优化周边微循环单向交通布局,引导车流外围绕行。
湖北:对临时停靠快递配送车辆包容处置
6月18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表示,对临时停靠的快递配送车辆,采用提示等方式包容处置。
在优化监管服务方面,提出允许使用统一标识的快递三轮车开展市内配送业务,对临时停靠的快递配送车辆,只要不涉及疫情防控、公共安全,采用提示、指导、告诫等方式予以包容处置。
济南:货车备案可临时停车
6月16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12项改革攻坚行动”系列发布会的第四场新闻发布会。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刘动详细介绍了济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包容审慎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
其中,针对部分城市道路因交通流量、道路设计等问题无法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但路段两侧的商家进出货物停车需求的情况,推出了“货车沿街临时停车装卸货物备案”制度,在不影响人车通行的情况下,备案车辆可以在15分钟限定时间内临时停车,不予处罚。
另外,针对外地来济车辆,济南交警前期推出了“违反禁令标志,未影响道路通行或造成安全后果,且属首次的,或外地货车因驾驶人不熟悉误入禁行道路,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这一措施,这种“柔性执法”正是济南公安“包容、审慎”执法理念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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