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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检查!武汉对柴油车尾气严格治理

发布时间:2020-06-22 10:30|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武汉市积极开展柴油货车排气污染路检联合执法行动。并通过入户检查,倡导企业签订“保卫蓝天 绿色运输”倡议书。



1、柴油货车排气污染路检联合执法行动

在柴油货车行驶的重点路段、主要通道等区域,公安交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设置联合执法点位,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联合机制,对柴油货车排气污染开展常态化联合抽检执法。

2、柴油货车入户调查和抽测执法行动

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和抽测工作,对抽测超标车辆督促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建立燃油、车用尿素添加使用等台账,倡导企业签订“绿色运输”倡议书。



●  编后语

打赢蓝天保卫战,对不合格柴油货车的尾气治理成为重中之重。目前,武汉已经对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以及所在的运输企业进行严格规范,希望相关车主们要提高清洁排放意识,如果车辆尾气不达标,一定要积极整改,否则一旦上路将面临查处。

“保卫蓝天 绿色运输”倡议书

为应对大气环境改善严峻形势,打赢我市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履行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义务,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我公司自愿参与“保卫蓝天 绿色运输”活动,并向社会倡议:

一、尽快淘汰国五标准以下的柴油货车、通勤车和国三标准以下的柴油叉车,更换符合环保标准的柴油车辆,鼓励选用电动车或其他清洁能源车辆。

二、当我市空气质量达到轻度污染及以上程度时,主动停止使用国五标准以下的柴油货车、通勤车和国三标准以下的柴油叉车。

三、不租用国五标准以下的柴油车辆。劝退外来入厂、入园运输货物的国五标准以下的柴油货车。

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监管执法行动

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划定武汉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将武汉市建成区范围以内区域划为核心禁用区,严禁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Ⅲ类排气烟度限值标准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核心禁用区内使用;将核心禁用区以外的全市其他行政区域划为一般禁用区范围,严禁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排气烟度限值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一般禁用区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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