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卡友们注意了 明年4月起限制活猪调运

发布时间:2020-06-18 12:11|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20年以来,由于猪瘟的影响猪肉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为防止猪瘟疫情的反弹,日前农业部引发了《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简称《指引》),《指引》明确指出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



▎强化运输车辆备案

1、严禁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生猪,对已备案的车辆实施动态管理,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立即取消车辆备案,绝不姑息。

2、完善生猪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便于产地检疫、调运监管等环节核查备案信息。

3、定期对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检出阳性的,暂停备案;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备案。

4、要求生猪调出大县建设洗消中心,建立健全车辆洗消管理制度。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生猪运输车辆标准。



▎指定路线“点对点”调运

从2021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活猪调运,除种猪仔猪外,其他活猪原则上不出大区,出大区的活猪必须按规定抽检合格后,经指定路线“点对点”调运。

今年将在北部区和东部区推进分区防控,建立区域内防控信息共享、突发疫情协同处置、疫情排查等制度。初步考虑,从明年4月1日起逐步限制试点区域生猪调运,有关省份和企业要提前谋划政策设计和产业布局。

▎编后语:

从生猪运输层面掐断非洲猪瘟的蔓延,农业部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百日专项打击行动”,加强运输环节监管。从事活猪运输的卡友得赶紧重新找货源了,毕竟生猪运输的路子只会越走越窄。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