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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四川发布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氢车和燃料电池销售可申领

发布时间:2023-03-07 11:46|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23年3月1日,四川省经信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兴省、制造强省”的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按照“三化三升六倍增”基本思路,根据省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296号),拟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

文件中氢能产业主要设置了两类补贴类型:新能源汽车新车型奖励、关键零部件产销奖励。

新能源汽车新车型奖励

条件:支持省内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申报车型应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往年已取得此项支持的车型不予重复支持)。

标准: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车型每款奖励10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500万元。

关键零部件产销奖励

条件:鼓励省内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与整车企业配套力度。申报企业动力电池和氢燃料电池2022年供货量应分别达到5GWh和10MW(往年已获得奖励的企业,年供货量同比应增长达到20%)。

标准:关键零部件产销奖励。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按动力电池和氢燃料电池产品销售额的0.15%计算,首次达到要求的企业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往年已获得奖励且年供货量增长超20%的企业奖励最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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