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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审查

发布时间:2014-08-22 15:29|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14710日,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阶段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工业一部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标准起草单位以及汽标委海外观察员单位的9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审查通过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 27999)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稿。会议要求,按照审查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尽快启动标准报批手续。

    为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的2020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百公里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汽车技术标准委员会启动了乘用车第四阶段标准的制定工作。第四阶段标准沿用第三阶段标准采用的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评价体系,通过修订《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 27999),分别提高单车限值和企业目标值要求,通过对单车和企业的同时考核,实现2020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百公里的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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