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天津:3月1日起,部分道路实施货车限行措施

发布时间:2021-02-09 16:11|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21年3月1日起,宝坻区部分道路对多类货车采取限行管理措施。相关确需在限行的时间、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车主或驾驶人可凭相关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通行码。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交通环境、缓解交通压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市民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宝坻区道路交通实际,3月1日起,对以下道路采取车辆限行管理措施,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通行的行为。

一是宝坻城区以下路段全天24小时内,中重型货车、拖拉机限行:宝坻区东外环(克黄线578公里加200米至594公里加600米共用路段)、潮阳大道(克黄线594公里加600米至598公里加700米共用路段、潮阳大道5公里加300米至5公里加800米路段、平宝公路53公里加600米至51公里加200米共用路段)(含)、西外环(平宝公路51公里加200米至44公里加650米共用道路)(含)、北外环(唐通线186公里加600米至179公里加200米共用路段)等道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为中重型货车限行区域。需要注意的是,林黑路(东外环至宝通路路口段)、南环路东沿线(地质路至林黑路段)、宝通路(东外环至建设路路口段)路段除外。

二是每天7时至20时,宝坻城区的建设路(东城南路至开元路段)、广川路(东城南路至南关大街段)、南关大街(建设路至南三路段),轻型以上货车限行

三是宝坻城区外的潮白河左堤公路(克黄线至宁河界段),全天24小时对中、大型客车及轻型以上货车限行。

此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清障救援车、邮政专用车等特种车辆,以及环卫、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不受本次通告限行措施限制;新能源货运车辆通行按照新能源货运车辆通行政策执行。

需要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车辆及其他确需在限行的时间,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可凭相关证明向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通行码。持有通行证、通行码的车辆在允许的路线、时间段内通行。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